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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凡荣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9415

各二级单位党总支、各级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强化宗旨意识,切实践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的理念,着力解决一批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师生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委员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相关安排,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重开门问计,形成工作清单

结合学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带头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倾听师生呼声,掌握第一手材料,制定出台管用实用措施,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以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为主,积极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参与,谋划实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本单位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差距,将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将办实事活动与党员干部联系学生“一对一”帮扶相结合,与“老带新”帮扶活动相结合,与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相结合,深入社区、学生寝室等基层一线走访调研,摸清师生需求和问题。学生党员开展办实事可以与劳动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开展。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331日前上报“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内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等(附件1纸质档),年内至少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个困难问题。

二、加强跟踪问效,形成常态机制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要注意跟踪问效,在本年度“实事内容”推进落实同时,要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注意结合日常调研、谈心谈话等征集的意见,上下联动,前后衔接,把“当下办实事”和“常态化办实事”结合起来,及时将办实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

三、加强督促指导,实行挂账销号

相关责任单位要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附件2纸质档),各责任单位于61日、91日、121日分别将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学院办公室卢福处。建立工作任务销号制度,分级分类推进,压紧压实责任,注重严督实导,确保办实事活动取得实效。

四、突出群众评价,确保成效到位

开展办实事活动中,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责任到人,确保抓实见效。要进一步注重群众评价,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评判,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办实事活动成效。

学院党委“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由学院办公室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会研定后组织实施。

 

附件1:二级单位党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表.docx

附件2:二级单位党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推进表.docx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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