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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卢福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8442

院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鄂教综治办函[2021]9号)要求,现就全校参加此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应急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生产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森林法、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类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

三、竞赛形式及时间

竞赛分三个阶段,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一)1018日至1125日,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提示:参赛人员填报信息时应当选择“地区赛区—湖北省赛区”,填写所在单位全称(若列表中无所在单位,可手填)。

(二)1025日至1125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三)12月上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正式赛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获得参赛资格,分别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

四、工作要求

(一)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应急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以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各单位要做好教职员工参赛的组织工作,教职工参赛率力争达到100%1123日各单位将教职工参赛情况报学院办公室卢福处。此项工作作为年底二级单位法制建设考核指标。

(二)学生参赛组织工作由院团委负责,要广泛动员学生参赛,学生参赛率不低于95%,力争达到100%1123日各单位将学生参赛情况报学院办公室卢福处。

竞赛答题平台:

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劳法聚焦微信公众号

 

   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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