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评估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就业发布时间:2019-09-10浏览次数:66


  

各系:

为全面检验201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果,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促进就业工作机制完善,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鄂经法[2015]121号的文件精神,决定近期对各系201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对象

各系、系分管就业副主任、2019届毕业班辅导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系就业工作定位、制度建设、就业创业指导、就业调研、就业管理、就业市场及就业情况等七个方面。(考核表详见附件1及附件2)。

四、奖项设置

设立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奖(集体和个人)、就业创业工作优秀奖(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就业创业工作贡献奖等奖项。

五、考核程序、办法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系自评。各系对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及毕业生工作考核表的要求,整理相关资料,认真自查,并撰写系部及辅导员个人工作总结,920前将工作总结、评分表、支撑材料、就业创业工作贡献奖申报表送交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均应装订成册、不退还)应条理清晰、关联性强、精炼有力,杜绝材料堆砌

第二阶段:集中评审。930日前,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系上报材料、工作记录、就业率等相关情况逐项打分,评选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创业工作贡献奖。就业创业先进个人由各系根据辅导员平时工作情况按照系名额报就业指导办公室。

六、考核要求

1.本次考核是对各系2019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全面总结,各系要高度重视,将总结考核作为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检验和成果展示的平台。

2.各系要严肃纪律,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要严格对照考核指标和各奖项的评选标准,认真总结、据实自评,按时上报材料。

3.各系要以考核为契机,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逐项、逐条自查。考核达标的,要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未达标的,要积极采取措施、查漏补缺,从而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9910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毕业生工作考核表(系)

2、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毕业生工作考核表(辅导员)

3、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贡献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