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商就业发布时间:2019-03-19浏览次数:57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 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江夏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现将我校2019年中小学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我校2019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可以申请此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4月9日至4月19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申请人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先实名注册认证,后网上报名。网报时,请准确选择学校所在地。

(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4月22日—4月26日(确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本校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法商综合楼202办公室(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977080

(三)审核认定和颁发证书。学校于6月30日前向江夏区教育局集中提交申请人毕业证原件(无毕业证原件,将不予审核编号),经武汉市教育局审核认定、上网公示、制发证书。学生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具体时间将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就业创业网上另行通知。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依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3.教务处盖章的大学成绩单一份;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8.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个人承诺书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出具一份的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市教育局将集中向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网报结束后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当天早晨空腹),江夏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为:江夏区中医医院、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武汉市其它区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医院均有效)。

(五)所有材料按资料袋封面排序装入牛皮档案袋,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资料袋封面等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样,可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han.gov.cn首页“表格下载”栏下方“申请教师资格有关表格”页面下载。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