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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校务值班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凡荣发布时间:2017-02-21浏览次数:680

院内各单位: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17年上半年校务值班表》已传至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为确保校务值班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学院值班安排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值班时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必须提前联系换班或找人代班,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华月桂)。代班人要做好值班记录,并注明委托人姓名。

二、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值班地点在法商综合楼409室。接到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汇报电话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处理,为处理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同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汇报。

凡经抽查未按要求值班者,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7220